2000年4月17日
融資改革 開源節流並重
(主要詞彙:健康改革 醫療融資 能者多付 普通科門診 公務員 保健組織)
醫護改革,理應包括整體健康政策方向、公私營服務的定位、牙科政策的釐定、醫護水準與發展、醫療融資、市民權益的保障等等,各範疇相互關連,難以割離。然而,如先談融資方案,我認為有三大原則必須遵從。
第一, 須落實「能者多付」、醫療成本須由公帑與用者共同分擔的原則。
第二, 應理清公帑資助的目標,換言之,須清晰界定公營服務應包括哪些服務?哪些人可以使用由公帑大量資助的服務?
第三, 須確保善用公營資源。
落實能者多付
長久以來,香港均奉行「市民不論貧富,均可使用跡近免費的公共醫療」。然而,在醫療成本不斷飆升下,除非當局承諾無限量投放公帑於醫療服務;除非市民願意負擔更重稅項,不然,在目前以有限資源應付無限量需求的制度下,我們便祇能眼巴巴任由醫護水準下降與輪候時間激增。要解決這困局,必須落實「能者多付」原則。當然,我們必須製訂一套能協助多數市民支付醫療開支的方案。
弄清公帑資助目標
要糾正目前公營醫療無所不包、無人不包的流弊,我認為醫療應分為「福利」與「純服務」。「福利」包括致命的、或須馬上治療的病況,或者社會普遍認為須資助的服務,例如精神科或老人服務,這些「福利」均應由政府以高資助形式全然承擔。「福利」以外的則為「純服務」,須用者自付,貧困者由公帑代付,其他用者或自掏腰包、或透過醫療保險支付,又或可經政府設立的全民醫療儲蓄或保險協助分擔。
至於具體怎劃分「福利」與「純服務」,又怎界定「貧困」,則應交由一包括社會不同階層人士的「優次委員會」作決。
確保資源善用
不過,開源之餘,我們亦必須確保公營體系運作合乎成本效益。現時,衛生署負責疾病預防與監測、公眾教育、港口衛生、母嬰健康、學童、中年婦女與老人體檢等公共健康與預防工作。但與此同時,衛生署亦設有六十多間普通科門診,提供全港百分之十五的基層治療服務,然而,相比較下,私營範疇相對成本較低,政府將普通科門診外判,是否更合乎成本效益,同時令衛生署更能集中資源做好公共健康工作?固然,在考慮外判之時,當局必須確保貧者能獲妥善照顧;建立機制收集疾病數據;並確保原來的政府診所仍能發揮培訓家庭醫生的功能。
同樣,公務員及其家屬的醫療與牙科服務,亦可考慮以外判或保險形式取代。現時,這類服務由醫管局與衛生署免費提供,開支竟佔衛生署預算逾百分之十六。
不過,當局研究外判服務之時,亦不能盲目祇求省錢。當局須引入措施,防止外判服務落入牟利式的、有中間人居間剝削的保健組織之手,不少這類組織為求利潤,不惜限制病人應有的檢驗、治療、用藥等,最終受害的必然是病人。當局實應訂立法例,防止任何組織剝奪醫護人員為病者提供最佳治療的專業自主。
(蘋果日報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