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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3月20日

業外人士操控醫療之弊

(主要詞彙:保健組織 利潤掛帥 專業自主 水準)

    近月來跨地域企業在港大肆收購私家診所,頓時於業內引發不少爭議。財團的收購目的,自是為發展大規模的類似美國流行的「保健組織」(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sation)的企業。所謂「保健組織」,是指參與的「客戶」每月或每年預付一定費用,便可「無限制」使用與該組織訂有合約的醫生或醫院的服務。

    驟眼看來,這類保健組織似乎好處甚多,對參與「客戶」而言,他們毋須憂慮醫療「超支」;對政府而言,這有助減輕對公營醫療服務的需求。但是,大肆推行由商人操控的保健組織並非百利而無一害,美國近年醫生與病人紛紛退出這類組織,便足見問題複雜、隱憂處處。

    首先,由商人操控的保健組織必然以利潤掛帥,做生意者視以最低成本謀取最大利潤為理所當然,而保健組織要有效縮減成本,自然從住院、藥物、檢驗等開支入手。一直以來,醫生與病人之間乃是專業關係,斷不是營商者與客戶間建築在金錢上的關係,然而,醫生與病人之間一旦介入商人這角色,原來簡單的專業關係便被由第三者主導的追求效益、追求利潤所取代。

    作為專業人士,醫生固然要本專業道德,按個別病人的情況為他們安排對他們最有利的檢驗、治療程序及藥物等,但在商人操控的保健組織內,醫生的專業自主能維持到哪地步頓成疑問。好些情況下,作為保健組織股東或營運者的非醫療專業人士,可能會為多賺幾塊錢便要求醫護人士放鬆水準尺度,限制藥物使用的種類便是常見的例子。據報美國一所大型保健組織仍為照X光的病人注射含碘的顯影劑,而不全面使用相對較安全、不含碘的,便是因為計算過,即使病人因對碘敏感導致傷病甚至死亡,引起的訴訟與賠償開支,亦比全面用較安全的物質來得化算。

    從另一角度看,假若將醫療服務量化,一病人付給一醫生一百元診金,所得的自是值一百元的服務。但對參與保健計劃者而言,同樣付出的一百元則要一分為三,一份歸股東利潤、一份歸管理人員薪津、另一份則為醫生的服務費用,換言之,若三份勻等的話,病人付出一百元,卻祇收回值三十多元的服務。

    此外,擁有愈多「客戶」的保健組織,便愈有向醫生施無形之手「壓價」的本錢,因而亦更能握殺專業運作,這最終絕非市民之福。

    在其他國家,商人操控的保健組織監管問題近年徐徐湧現,香港政府好應先知先覺,考慮全盤的監察措施,才能保障市民免因無知而泥足深陷。

(蘋果日報)